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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山西襄汾县:2020年以后 所有清洁取暖改造住户不再享受一次性补贴
02
04月
2020

山西省临汾市于2018年入选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内每年享受中央财政补贴3亿元。

日前,临汾市襄汾县印发《襄汾县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公布全县清洁取暖最新改造任务和补贴方式,明确提出从2020年以后,所有的清洁取暖改造住户不再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文件目标明确,2020年襄汾县清洁取暖工程涉及新城、古城、汾城等7个乡镇69个村,共16573户,约158万平方米。其中,“煤改气”涉及58个村,13703户,约128万平方米;“煤改电”涉及11个村,2870户,约30万平方米。同时,对2017、2018、2019年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庄中尚需改造的住户进行清零工作。

清洁取暖主要有“煤改气”、“煤改电”两种方式。结合市、县两级清洁取暖整体规划,宜气则气,宜电则电,选择最适宜的取暖方式。

 

在一次性补贴政策方面

 
 

针对“煤改气”:

①对于2020年新实施村改造的住户,本次新接入天然气并实施独立采暖的、已接入天然气本次实施独立采暖改造的、已接入天然气并实施了独立采暖改造的三类情况的用户,均按照每实施1户给予5000+1000+900+100元的补贴(5000元是工程建设补贴;1000元是取缔收缴原燃煤锅炉补贴;900元是第一年的全额用气补贴;100元是燃煤锅炉拆卸补贴,由各乡镇、村掌握,用于拆除施工)。

②对于2017、2018、2019年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庄中尚需实施改造的住户(原方案规定:2017年实施改造的住户,享受各种补贴已达三年,今年将不再享受任何补贴;2018年实施改造的,今年再享受一年的价格补贴;2019年实施改造的,享受今明两年的价格补贴),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县清洁取暖2020年全部清零的要求,2017年、2018年、2019年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的新增用户,今年仍然享受同样的一次性补贴政策。

 

针对“煤改电”:

对县政府2020年统一列入“煤改电”规划的村新实施的“煤改电”用户,给予电采暖设备购置费7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2017年、2018年、2019年列入“煤改电”规划的村,今年新增的用户,仍然享受同样的一次性补贴政策。凡未列入县“煤改电”规划村范围内的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和价格补贴政策。

 

在价格补贴政策上

 
 

针对“煤改气”:

①所有新实施改造户(包括2017、2018、2019年已实施改造村中尚需实施改造的住户及2020年实施村的住户),使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用气进行持续补贴(2020年实施的所有住户,900元全额补贴);其他往年已改造户在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分三次(当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12月26日至下年2月5日;2月6日至3月15日)按住户实际用气量进行补贴,每使用1立方天然气补贴1元,一个采暖季每户最高不超过900元。补贴金额折算成气量及时充值到各户燃气表上。

②所有改造户的价格补贴将持续享受,不再受原方案确定的三年补贴政策限制。

 

针对“煤改电”:

取暖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600度以内的,按补贴电价0.2862元/度计价;超过2600度的部分,按0.507元/度计价。

从2020年以后,所有的清洁取暖改造住户不再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020年3月25日前,县政府召开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动员会。

 

2020年4月1日前,完成本乡镇实施范围内的管网和线路建设规划。2020年4月5日前,县能源局督导县供电公司,提前启动“煤改电”电网改造前期工作。

 

2020年4月5日前,相关乡镇全面展开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管网建设、壁挂炉安装要同时开始,同步推进。

 

2020年10月15日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原文链接:

http://www.xiangfen.gov.cn/contents/9887/528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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