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到冬季,供暖就会成为大家热议的问题,供暖温度也是老生常谈的事儿。
每年的供暖温度都会成为一个横在供暖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对抗“标志”,好像拔河比赛一样。双方不断拉扯,并在一些网络论坛和短视频平台上成为大家抱怨、投诉的热点。
对于供暖温度,国家相关文件都是以18摄氏度左右为标准。之前,小区独自供暖或者是依托于单位宿舍供暖时,很多用户都享受过家里冬季室温二十六七度的美好时光:光膀子、开窗户、关阀门、吃冷饮……然而,将来随着集中供暖由点到面的大面积实行,供暖也越来越市场化了。不计成本地往炉子里添煤的“福利”时代已经过去了。在环保、成本等等的作用力之下,零散的小区供暖将逐渐被一些大的负责多个或众多的供暖企业规模化集中供暖所代替。这在将来的新区更是要成为普遍现象了。小锅炉滚烫的“水浪”变成了长长管道里温乎的水流。绝大多数小区都将以国家制定的供暖标准为依据,冬季的室温越来越趋向于保证最低18度,而不是二十多度的超标。于是,嚷冷的多了,和供暖企业发生取暖费用、服务的纠纷也多了。

要求足够热和刚达到国家标准就好,这两种“标准”就产生了差距。其实,凭心而论,如果我们一直坚持曾经有过或想象中的高“标准”,除了给生活添堵之外,又能带来什么呢?供暖企业不完全是公益事业,费劲儿巴哈地少交或拒绝交纳那点儿取暖费能让我们变得更富裕吗?恐怕只会让我们变得更易烦躁不安更易斤斤计较吧?而且在市场规范、法律健全的情况下,说不定哪天拒绝缴费还可能会接到法院的传票。这不更给我们的生活增加烦恼吗?
不是想替供暖企业代言或说话,只知道这方面的许多纠纷需要常情常理来化解。按国家标准来,在当下,应该是我们次优的选择。那种供暖时想要多少度就要多少度的最佳方式,达不到的啊!如果觉得国家标准低,就讨论国家标准,而不应该直接和供暖企业掰扯。
供暖温度越来越难以“超标”。这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纵然我们有失落无奈,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只有这样,在寒冷的日子里,我们才能享受到心态平和而不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暴躁的“热源”。
在此,也希望大家积极思考:供热温度应该多少度才能让我们认可?我们的心理预期和市场供应之间的差距如何消除?